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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教育实践活动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16

校内各单位:

按照《吉林大学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经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请各单位将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以来,本单位在改进作风、服务师生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一、具体要求

1.总结材料要突出重点,简洁明了,以实际工作为载体,以具体措施、推进情况和取得成效为核心,无需详细论述或说明。能够量化的工作成果,要以数字形式体现或与上一年度同期相关数据作比较说明。总结材料控制在1000字以内。

2.校部各机关机构总结的重点是:本部门(单位)在落实年度重点任务和承担《正风肃纪工作方案》《服务校园民生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整改任务中推出的具体措施、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等。可以从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推进重心下移、简化行政审批、转变管理职能、理顺体制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发展环境、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内涵建设等方面进行总结。

3.各教学科研等基层单位总结的重点是:本单位在解决“四风”方面主要问题、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推进落实中心工作中采取的改革举措和取得的显著成效。可以从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加强班子建设、密切干群关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科学研究水平等方面进行总结。

二、材料报送要求

1.各教学科研等单位的总结材料,以基层党委(总支)为单位,由党委(总支)书记签字后,加盖本单位党组织公章,报送至中心校区行政楼1006室,电话:85166348,电子版发送至qzlx@jlu.edu.cn。

2.校部机关机构各部门(单位)的总结材料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加盖本单位公章,报送至中心校区行政楼1207室,电话:85168188,电子版发送至slguan@jlu.edu.cn。

3.总结材料报送时间为2013年12月17日(星期二)16:00前,同时填报《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情况统计表》。

附件: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情况统计表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2月15日

201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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