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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本科学生中评选2014年度华为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16

各学院:

我校2014年度华为奖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通信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在校全日制三年级(2012级)本科学生。

二、奖励人数及奖励金额

评选4人,每人5000元。

请通信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各推荐3人。

三、奖学金评选标准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或公益性活动,善于交流沟通,在本专业同学中具有一定的表率和影响力;

3. 学习能力强,成绩优异,成绩排名列所在专业前20%;

4. 具有出色的创新精神、团队精神和竞争意识;

5. 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参与过校级或全国性的研究课题、科研项目或专业比赛,综合能力突出。

6. 毕业后有志向到华为公司工作的给予优先考虑。

四、申报方式

1.本次奖学金申报在“学生事务工作信息系统” (http://sais.jlu.edu.cn)中进行。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均可以用本人学号登录系统进行申报(密码重置请联系辅导员老师)。

2.请申报学生下载附件《吉林大学社会奖学金申请表》并填写完整(请调整好格式和字体大小,保持表格为单页),同时将系统内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并与申请表内填写的信息保持一致。

3.请申报学生根据《吉林大学社会奖学金申请表》内填写的个人简历资料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内容包含:各项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及课题结题证书、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证明、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外语等级证书等。

4.请将填写好的《吉林大学社会奖学金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图片统一合并到PDF文件内并上传到系统,文件大小不能超过2M,申请表在PDF文件内请扫描成A4纸大小并保持单页,标准样式请参见附件(参考操作方法:可将所有证明材料扫描成图片格式,插入同一个word文档并保存,然后使用附件内WORD转换PDF格式软件转换)。

5.证明材料的完整性影响到奖学金后期评审结果,请认真完成相关操作。

五、评审流程

1.请相关学院通过系统对申报学生进行评审,按推荐比例(1:3)推荐候选学生,并由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在系统内通过审核,同时要在学院范围内对推荐的学生予以公示。

2.请相关学院认真评审,同时要仔细核实每名申报学生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系统内学院审核通过后即默认学院已确认相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3.学校将对学院推荐的候选学生进行审核并报送至华为公司,由华为公司确定最终获奖学生,最终获奖学生名单将通过校园网予以公示。

4.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3月16日12:00,逾期系统任务关闭,不再接受申报。

5.请相关学院认真评选,严格审核,年度内社会奖学金不可兼得。

联系人:黄春月

联系电话:85168010

学生工作部

2015年3月10日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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